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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荐申报无锡市优秀人才贡献奖等四个奖项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来源:锡委办电发   点击:

    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荐申报

    无锡市优秀人才贡献奖等四个奖项的通知

    锡委办电发〔2017〕6号

    各市(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市各直属单位,在锡高校、科研院所:

      根据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太湖人才计划”打造现代产业发展新高地的意见》(锡委发〔2016〕28号)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将在2017年评选“无锡市优秀人才贡献奖”“无锡市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奖”“无锡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和“无锡市引进人才工作奖”四个奖项。现将推荐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无锡市优秀人才贡献奖

      对无锡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2、在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领域工作业绩突出并取得显著成就;

      3、在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大成果,并获得国家级科技奖项。

      (二)无锡市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奖

      在海外学习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在国内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到海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跨国企业工作或学习两年以上,取得一定业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创办企业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引领和带动我市新兴产业、重点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中作用显著;

      2、在重大项目和高新技术的引进、推广或应用中发挥重要作用,帮助所在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快企业转型升级;

      3、在科学研究领域内有重大突破,取得系统性或创造性的研究成果,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

      (三)无锡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

      全市范围内爱岗敬业、技能精湛的高技能人才,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工作在一线岗位,在本单位工作满三年,并具有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或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

      2、职业技能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行业影响力大,能够解决生产实际中的关键技术问题,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在技术革新改造或生产实践中作出杰出贡献;

      3、开发出新产品、新技术;或在技术成果转化以及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中,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100万元以上)和社会效益;或在培养徒弟、传授技能等方面有显著成绩。

      (四)无锡市引进人才工作奖

      全市范围内各地区、各部门、企事业(部、省属)单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两年内引进人才总量在市(县)区排名第一;

      2、两年内本地区(本单位)引进的人才入选国家或省级人民政府评比奖励,在同行业享有较高声誉;

      3、两年内引进下列高层次人才之一的:中央“千人计划”专家1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双创计划”人才、“太湖人才计划”领军人才5名;

      4、企事业单位两年内引进下列高层次人才之一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海外留学人才10名以上;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高层次人才30名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300名以上。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无锡市优秀人才贡献奖”5名,每人奖励20万元;

      “无锡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奖”5名,每人奖励20万元;

      “无锡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10名,每人奖励10万元;

      “无锡市引进人才工作奖”5个,每个单位奖励10万元。

      三、推荐申报名额

      “无锡市优秀人才贡献奖”和“无锡市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奖”各市(县)区分别推荐上报2名,“无锡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各市(县)区分别推荐上报4名,“无锡市引进人才工作奖”各市(县)区分别推荐上报2个单位。市各部委办局及直属单位和在锡高校、科研院所如有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

      已获得“无锡市优秀人才贡献奖”等四个奖项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本次四个奖项的评选。

      四、申报方式

      四个奖项通过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lss.wuxi.gov.cn)在线申报平台申报,需填写相关资料并上传推荐单位(区县人社局或主管部门)盖章的申报表和相关申报材料PDF文档。具体如下:

      1、四个奖项申报表(可到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公示”栏下载);

      2、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护照或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或职业资格证书;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在锡设立机构、出资创办企业的工商注册证明;

      5、获得国际、国内权威奖项证书及学术、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咨询电话:81822567、81822600,通讯地址:无锡市观山路市民中心4号楼117室。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

      望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附件:

       1.无锡市优秀人才贡献奖申报表.doc

       2.无锡市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奖申报表.doc

       3.无锡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申报表.doc

       4.无锡市引进人才工作奖申报表.doc

     

     

    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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