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高校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数量
2021年,面向全校选拔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2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1名,优秀教学团队1个,作为推荐候选人报省厅选拔。
二、选拔要求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选拔条件、选拔程序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有关具体事项补充如下:
1. 各二级学院(部)要强调政治素质首要条件,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按照“四有”好老师的标准遴选推荐。
2.各二级学院(部)要统筹做好队伍建设规划和人选推荐工作,避免与其他重大人才工程重复支持。
3. 各二级学院(部)要考虑学科分布,合理推荐培养对象。每个推荐人选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
4.各二级学院(部)要严格推荐人选的年龄要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青蓝工程”入选对象如在培养期内离开依托申报高校,视为自动放弃培养资格(组织调动除外)。
三、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推荐表(见附件1、2、3,均一式两份),汇总表(见附件4,一份,加盖所在二级学院(部)公章,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
2.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五年取得的教学成果证明、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一套。
3.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2篇(部),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论著、教材等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复印件,附主要学术思想、创新成果简介或重要章节节选(少于10页)。团队提供带头人的代表性成果等复印件一套。
4. 复印件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
(二)报送时间
个人自行将申报材料纸质稿报送人事处;
各二级学院(部)将汇总表(附件4)电子稿及纸质稿报送人事处;
上述材料申报时间均为2021年1月5日前,逾期将不再受理。联系电话:85343558。
附件:
1.附件1 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doc
2.附件2 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doc
3.附件3 高校“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推荐表.doc
4.附件4:2021年度高校“青蓝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