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8〕2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0年入选高校“青蓝工程”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培养资格:
1.培养期内发生师德失范行为;
2.培养期内离开依托申报高校(组织调动除外);
3.其他取消培养资格的情形。
二、考核内容
对照《2020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着重考核评价培养对象培养期内的师德师风、教学科研业绩、学校配套支持情况等方面内容。
三、考核要求
1.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聘请不少于5名校内外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做好培养对象考核评议工作,其中校外专家人数不少于 30%。
2.学校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期满考核要结合中期考核结果。优秀等次的标准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学风教风严谨,工作业绩突出,圆满完成目标责任书中的工作计划。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书中工作计划的,考核等次应定为不合格。
请考核对象于2023年4月1日前将《2020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见附件)一式一份、纸质版盖章报送至人事处G305。
联系人:彭建军,联系电话:0510-85347332
邮箱:1101062@wxsc.edu.cn
附件:1. 附件1: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表.doc
2. 2020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xls
人事处
2023.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