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兴洋同志于2008年7月获得教授任职资格,2008年7月受聘教授职务,近几年主要承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等课程教学任务。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省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及相关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507号)、《江苏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苏人社发﹝2011﹞161号),江苏省人事厅、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通﹝2009﹞113号)等文件精神,孙兴洋同志符合兼任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上岗条件。
经个人申请,学校党委研究,同意孙兴洋同志申报兼任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对以上情况如有疑问,请在10月11日前向学院纪委办公室(电话:85342305)反映。
人事处
2023年9月27日